法律分析:
关于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或者直接写证明),为服刑人员之(亲属关系),现居住于(详细地址),家庭成员人,其中,男,1953年出生,无业,每月领取困难补助元,(写清各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需要写清收入状况),家庭年总收入为元,人均收入元,确系家庭困难(特别困难),特此证明。事处派出所年月日村委会的证明不行。至少要乡镇一级的,并且最好有司法所和派出所的盖章。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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