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认定实际债务人,就需要提供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转让记录等凭证。2、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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