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独资公司具备的法人资格。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授权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授权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