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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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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一方的违约导致对方损失,应赔偿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利益。

法律分析

继续履行属于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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