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陪嫁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归女方所有。如果婚后女方家赠予陪嫁的钱,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女方,那么该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分割。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予女方的,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予女方的,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女方的,就认定陪嫁的财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参与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