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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身故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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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向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单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职工的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再次,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由当地有资质的医院,对职工的工伤进行等级鉴定;最后,职工携带工伤鉴定书,递交给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由职工所在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划拨相关费用用于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可分几个不同标准:对于一般伤害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对于造成了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赔偿除一般工伤需赔偿的费用外,还需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造成死亡的,保险基金需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大兴安岭地区6级工伤赔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级不同,赔偿费用不同。大兴安岭工伤保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兴安岭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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