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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刑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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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罚:出卖武器装备者一般判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节者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武器装备定罪:盗窃武器装备刑幅重于破坏武器装备罪,采取破坏性方法的行为可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对军人携带配发给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逃离定罪:逃离行为视为盗窃行为,侵害了对武器装备的所有权。

法律分析

一、一般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1、行为人构成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出卖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出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武器装备的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定罪是什么

1、在具体案件中,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可能出现与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犯罪竞合的现象。如行为人为了盗窃武器装备上的重要零部件而将整件武器装备毁坏,为了从输线中盗取油料而将输油设备损坏等。鉴于这两种犯罪总的法定刑虽然相同,但在三个档次的法定刑腐度上,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有两个档次的法定刑幅度重于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而且行为人的目的也是为了盗窃,所以以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论处为妥,行为人所采取的破坏性方法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可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2、另外,对军人携带配发给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逃离的,过去一般是作为逃离行为的一个严重情节,只定逃离罪。这样定罪忽略了军人携带武器装备特别是支、弹药、爆炸物逃离的严重危害性。配发给军人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所有权属于,个人无权据为己有。军人携带配发给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逃离,不仅逃避服兵役,而且将的武器装备带走,侵害了对武器装备的所有权,是一种特殊方式的盗窃行为。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出卖大量武器装备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于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定罪,根据行为人的目的和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以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论处,并考虑从重处罚的情节。此外,军人携带配发给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逃离,不仅逃避服兵役,还侵害了对武器装备的所有权,可视为一种特殊方式的盗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2020修订):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人民武装专用标志、警械装备、证件、印章的,由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三十六条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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