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最多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对捕杀野生动物的嫌疑人,精神病人、聋哑人、盲人等可以从轻处罚;预备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教唆犯、自首犯、立功表现者等也可以从轻处罚;揭发同案犯的犯罪分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交待行贿行为的行贿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1、犯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如果不存在数罪并罚的,最多判十五年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对捕杀野生动物的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9、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最多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而对于捕杀野生动物的嫌疑人,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从轻处罚,如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预备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自首、立功表现、揭发同案犯等也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考虑。此外,行贿人在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前也可以减轻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情况将会综合考虑,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依照本法第四十、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二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