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如果没有报复陷害的目的,而是由于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3、报复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六条
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一、应如何认定报复
实践中报复的认定是:报复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他人;报复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假公济私;报复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