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刑法对报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报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华拓科技网

1、复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如果没有报复陷害的目的,而是由于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3、报复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六条

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一、应如何认定报复

实践中报复的认定是:报复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他人;报复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假公济私;报复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