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例如:春节三天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天×300%。
一、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乘以300%乘以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乘以200%乘以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因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做出调整为: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杭州加班费标准
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