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是必须补偿的,补偿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怎样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约定竞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辞职后,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协议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签订竞业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在竞业期间应支付的经济补偿,或虽签有竞业协议,协议中亦约定有按月支付竞业补偿的条款,但实际上并没有支付该经济补偿,那么该竞业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