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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必须自己去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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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一、劳动仲裁过程如何走

劳动仲裁过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二、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提交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二人的,提交一式三份),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日期写申请仲裁当天日期。

2.证据材料目录并附证据。

证据材料目录由提交人签名,日期写提交当天日期。证据材料目录及证据均提交一式两份(对方当事人为二人的,提交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原件由仲裁工作人员核验后交回申请人。

4.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打印,提交一份。

5.送达地址确认书(当场填写一份)。

6.委托代理文件。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章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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