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转让权利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是转让全部债权,该债权即由原债务人移转于受让人,转让人丧失债权,债权人不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力;
2、如果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力。
一、债权转让协议怎样撤销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原则上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同意撤销债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人与债务人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对原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金融债权转让原则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