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后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包括因工作原因死亡、突发疾病死亡、工作职责暴力意外死亡和工伤事故导致死亡。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死亡后家属可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因地而异。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以下几点: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
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的。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的标准全国不统一,有的地方采用固定的额度,比如确定全市的丧葬费为5000元。有的地方是和社会平均工资相关的,一般是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全国也不一样,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因病去世的一般可以领到本人20个月的退休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在职职工死亡,养老保险不可退,但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基金部分。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需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后,家属享有以下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一定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职工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作为遗产继承,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