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华拓科技网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的而非连续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债权,担保的数额和范围一开始就是确定的。

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具有如下两方面特征:

(一)最高额抵押具有相对性

最高额抵押权的性是相对的,在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期届满(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具有性,但是,一旦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最高额抵押则变为从属于一个特定债权额的担保物权,与普通的抵押相同,具有明显的从属性。

(二)最高额抵押权的被担保债权具有不特定性

这是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最大区别所在。一般抵押往往是在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后,为该特定债权设定的担保,也就是说,被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明确的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设定,这些债权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永远成立不了,并且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即便成立,也处于不停的增减变动之中,具有很明显的不确定性,只有在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才能特定化为一个具体的数字。

最高额抵押是什么意思

以抵押物价值为限,对于被担保的债务人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以合同约定的限额承担责任。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