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以是否有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而不是办理公证。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不强制要求公证的。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意一方可以向起诉离婚,经由判决或调解离婚,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离婚协议后,就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也就生效了,而且该份离婚协议会在民政局存档,具有一定公信力。因此,不需要再经过公证程序来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只是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双方之后如果发生离婚诉讼,这份协议也不能当然地成为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依据,但可能会成为法官的一种重要参考。
一、夫妻可以怎么离婚
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要起诉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等资料到管辖区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目前我国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是否属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的,则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或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到人民起诉。人民根据事实与法律对双方是否应当离婚、孩子如何分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做出认定,并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后生效。调解不成的,则会进行判决。调解或判决离婚的,自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由于判决离婚是在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方式不以当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定,带有强制性。
二、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