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有效,无需章。税控专用设备开具的电子通过税务机关电子服务平台签章,包含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无需额外专用章。没有电子签章的可被纳税人拒收。
法律分析
电子没有章是有效的。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电子的企业的交易信息通过税务机关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电子签章。因此,电子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加盖专用章,没有电子签章的,纳税人有权拒收。
拓展延伸
电子的有效性是否受到公章的?
电子的有效性通常不受公章的。传统纸质上的公章主要用于确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随着电子的出现,公章的作用逐渐减弱。电子通过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再依赖于公章。因此,即使电子版没有公章,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当然,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使用电子时,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结语
电子的有效性不再依赖于公章,而是通过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来确保。因此,即使电子上没有章,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当然,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使用电子时,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管理系统开具,具体管理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