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 2、也应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无故拖延执行,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上级发现下级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