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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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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国党章程规定了党员对于党组织做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作为中国党党员必须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法律,对于有过错的党员党组织在事实求是对地查清事实后会依法作出处分决定,作出处分决定也要听取被处分党员说明情况和申辩,党员对于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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