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或有财产约定的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购房、婚后首付出资、共同还贷等情况,离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或分割。若一方全款购房或婚前支付房款,房屋归付款一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购买但尚未拿到房产证的情况,需要具体判断处理。
法律分析
一、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集资房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是双方共同出资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有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
1、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
3、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
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取得的集资房,以及有财产约定双方共同所有的集资房。婚前取得的集资房属于个人财产。单位集资房离婚时的分割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婚前购房的产权属于出资方,但需对配偶进行补偿;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需对出资方进行补偿;婚前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需证明婚前出资关系;全款购房的房屋属于付款人。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