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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1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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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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