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价值评估大概流程需要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 
第五十七条 
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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