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是,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职责是:
1、研究拟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6、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有些地方是行政执法局下边有,商务局、工商局下边等。如果是行政执法局下属的执法大队,就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
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