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不一定都能受理,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
1.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
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
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的同级人民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申诉的,上级人民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的同级人民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应当受理。
不服人民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应当审查处理。
刑事案件家人可以申诉吗
刑事案件中家人是可以申诉的,近亲属对刑事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这里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所以,家人是可以申诉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案件申诉只能申诉一次吗
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申诉具有以下: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百九十九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认为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申诉案件,人民认为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由派员出席法庭的人民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