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采购法规规定,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由制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规定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四十三条 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十四条 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五条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规定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