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有所差别。如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有过错行为,可主张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完全不分的情况较少,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起诉。应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可考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因素,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若夫妻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主张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实践中完全不分情况较少。无过错方还可主张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