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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交社保局备案吗?

来源:华拓科技网

劳动合同不需要在社保局备案,但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也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劳动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用人单位需要办理劳动者的社保手续。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交社保局备案吗?

不在社保局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有哪些?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所以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把劳动合同带到劳动局去备案,当然劳动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具体必要条件,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后,劳动者是可以享受到用人单位购买的社保的,而用人单位需要把劳动者的社保在劳动社保局办理。

结语

劳动合同备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一项重要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同时,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备案。劳动备案的目的是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虽然劳动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是它对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购买的社保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劳动备案手续,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规性和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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