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快件寄丢了,快递公司只给予数倍运费的赔偿,与货物实际价值相差巨大,消费者往往只能无奈接受。一来这是快递公司的通行规定,各家都是这个规矩;二来货物没有保价,消费者自觉也有责任;三来所寄货物到底价值几何,有时公说婆说难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第四十七条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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