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每月可领取奖励费,条件包括不再生育、再婚不再生育、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等。办理《光荣证需提供相关证明,发放方式由单位或负责。另外,已婚夫妻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如果满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再生育的条件。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五到二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民法典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事处的无业人员,由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发给。
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一千一百一十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结语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每月领取奖励费,这是对他们辛勤养育独生子女的肯定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夫妻可申请办理《光荣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批发证。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按月发放,也可每年领取一次。此外,对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选择不再生育的夫妻,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这些旨在鼓励独生子女父母,感谢他们为国家计划生育做出的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