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叛逃罪的惩罚方式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洽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叛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叛逃的,携带国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后发表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言论的,等等。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根据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