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商局对不开的商户怎么处罚

工商局对不开的商户怎么处罚

来源:华拓科技网

法律分析:消费者索要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