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涉嫌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良好等等。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中国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立案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三、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儿童罪既遂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的,可以从轻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