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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是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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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律师在这里举个例子:案例:高检: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5560名犯罪嫌疑人 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时间:2016-11-051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曹建明在作专项报告时说,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556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部门采纳率为92.3%。以上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是什么规定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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