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的管辖机关有很多,一般情况下由机关或者机关管辖,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间谍罪的,可由检察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机关相同的职权。
一、机关立案管辖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它刑事案件由机关管辖。
(二)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机关受理并移交的,机关应当受理。
(三)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
(四)几个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机关管辖。
(五)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六)县级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七)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二、间谍判多少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间谍罪危害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如果是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三、拘传的适用主体
1.人民、人民和机关。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规定,拘传的适用主体是特定的,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适用拘传措施;
2.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机关相同的职权”,以及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机关、保卫部门、监狱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均有权适用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