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的财产所有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或者毁损财产。被拆迁户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拆迁补偿应当合法、合理、公正。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参照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收入水平,考虑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包括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使用年限、建筑品质等方面因素。此外,如果被拆迁户因此造成了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至于社会保险问题,根据《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拆迁户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拆迁补偿中如有社会保险部分,应当在补偿款中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六十条
《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