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进行立案监督。即人民认为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