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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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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的“查、找、评、育、和”五字工作法,促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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