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然而人民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立案的条件:
民事诉讼立案条件如下:
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刑事诉讼立案条件:
1、起诉书的格式数量应符合规定(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2、属于本院管辖;
3、附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目录,4、证据目录上所载明的主要证据复印件齐全;
5、有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的,赃款赃物要与清单相符;
6、有随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与清单相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