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的林权证确权程序包括申请、初审、现场勘查和公示,最终发放林权证。根据《民法典》第331条和第33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登记机构应向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分析
82年的林权证确权如下:
1、林权的权利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权属及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乡、镇初审,县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
3、进行林权外业现场勘查,对林权拟登记内容进行30天的公示;
4、公示没有异议准予林权登记,发放林权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拓展延伸
林权证到期后的续期与更新程序
林权证到期后,续期与更新程序是确保林权持有人继续享有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根据相关法规,持有人应在林权证到期前提出续期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续期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缴费等环节。审查通过后,林权证将获得有效期的延长。更新程序则是在林权证到期前,持有人可以选择更新证书,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更新程序涉及提交更新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过审查和评估等步骤。持有人需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林权证的有效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林权证确权程序严格,确保权益合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登记机构应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证到期后,续期与更新程序是重要步骤,持有人需按规定提出申请并缴费,确保权益延续和信息准确。请持有人及时遵守相关规定,保护林权证的有效性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三章 规划 第十七条 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制度。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本级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确需调整或者修改时,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