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类公司的经营范围:
1、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等家用电器产品;
2、数码产品,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
3、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
4、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
5、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
6、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7、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等。
企业经营范围的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规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