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奖惩细则
为稳定清洁服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保洁员工作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嘉奖10-30元。
1、 在每月度中,所负责的责任区评定都是“优”的。
2、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 对人有礼貌和乐于助人,受到员工或业主好评的。
4、 服从工作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任劳任怨、安心本职工作
5、 在工作生活中做到团结互助,促进工作开展的。
6、 以公司为家,有强烈主人翁精神,受到公司认可的。
7、 业务技能强,服务意识高,职业道德观念强,作风正派,思想上进,起楷模作用,受到公司认可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嘉奖50-100元。
1、 在公司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维护公司和业主利益或使之减少损失者。
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业主不同形式表扬的。
3、 捡到业主各种贵重物品及时上交,给公司树立良好口碑的。
4、 全心全意地为公司、业主服务,取得明显成绩的。
5、 坚持正义,为公司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有勇于自我牺牲精神的。
6、 其他被视为同等嘉奖行为的。
二、惩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1、 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1次的,经上级领导确认情况属实的。
2、 不按作业指导书流程及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2项的。
3、 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和佩带胸牌的。
4、 未经上级批准而私自换岗换班。
5、 当值期间与外来人员在岗或值班区闲聊。
6、 工作不到位,在50平方米以内出现2个烟头以上的(在两个小时内未清理的)。
7、 当班期间在楼梯通道、天台顶、休闲区或其它隐蔽部位偷闲现象的。
8、 清洁工具随意丢放在绿化带上、楼梯底、水表排边、天台顶等公共区域,影响观容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20元。
1、 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2次的,经上级领导确认情况属实的。
2、 不按作业指导书流程及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3项的。
3、 顶撞上司,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度。
4、 培训、例会等集体活动召开时有无故缺席的。
5、 上岗时离岗、窜岗闲聊的。
6、 不听从上级业务指导,不支持其辅导工作的。
7、 未经上级同意私带外来人员到公司工作区域参观或摄影。
8、 责任区内发现有破坏绿化卫生或其它设施行为置之不理。
9、 不主动让业主乘坐电梯。
10、 发现小区内公用照明、公用供水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
11、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及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经核为实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30元。
1、 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3次的,经上级领导确认情况属实的。
2、不按作业指导书流程及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4项的。
3、 发现小区内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置之不理(特殊情况除外)
4、 上班时,非公事而私自到业主家作客或探访者。
5、 对客人或同事言行不礼貌,遭到客人或同事投拆,经查为实者。
6、 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内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50元。
1、 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达4次,经上级领导确认情况属实的。
2、 不按作业指导书流程及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6项的。
3、 在工作责任区内,私自同意促销人员到小区张贴或散发广告单。 4、 不按操作规程,不听从和接受技术指导,随意破坏损坏工具及设备行为。
5、 故意浪费公司清洁材料及用品,价值达10元以上的。
6、 遇特殊情况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7、 故意破坏消防、煤气、水电、通信、交通标志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严重影响公司规章制度的,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2、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3、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4、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5、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6、与顾客或同事打架。
7、拾遗不上交。
8、向顾客或外部单位(含个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9、当值时间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
10、遭到业主有效投诉一次的(含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
实施办法
1、 每月由品管员或上级领导在检查工作中具体实施,并在考核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2、 在同月中,前奖不能抵后罚,但后奖可以抵前罚。
3、 在实施过程中,凡遇到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者,则按相关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或解雇处理。
以上奖罚细则,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