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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 所在单位 依法 执教 爱岗 敬业 教书 评 育人 严谨 笃学 价 关爱 内 学生 尊重 家长 容 廉洁 从教 姓 名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行。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和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现象。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的现象。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难家长现象。 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的兼职兼课现象。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责,为人 师表 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100分) 10分 14分 16分 12分 14分 6分 12分 16分 分值 得分 单位评价 意 见
单位(盖章) 2013年 3 月 6 日 合 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