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颁布单位】 化工部
【颁布日期】 19921228
【实施日期】 19921228
【章名】 一、总则
(一)根据国家关于编报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结 合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搞好建设前期工作,特将(87)化规 字第1034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 补充为本规定。
(二)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三)项目建议书,由企事业单位、部门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有关投资 建设方针、编报。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建及大型扩建项目,在上 报项目建议书时一般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 容,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而对其深度与精确度的要求有所不同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 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四)编报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各要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据实进行测算分析。
(五)项目建议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禄步评价,一般应按财务评价和 国民经济评价初步分析两个互相衔接、互相验证的步骤进行。特别是涉及 国民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稀缺资源开发利用的 项目,涉及产品、原料、燃料进出口或代替进口的项目,除要进行财务评 价的初步分析外,还要进行国民经济评价的初步分析,以便于上级领导机 关对拟建项目是否深入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出宏观决策。
(六)项目建议书中建设投资估算误差控制指标,在国家现有规定尚 未明确前,暂定为±20%。
(七)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化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编报。对 于老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原有
基础条件和可利用的设施等情况进行编报。
小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要求,在满足上级审批 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可不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规定的内容的深度随工程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别,根据工程项目条件 的不同而各有所侧重可根据拟建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橡胶行业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八)凡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审批机 关不予审批,由报送单位另行补报或重报。
【章名】 二、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
(一)项目建设目的和意义
项目提出的背景(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简要说明企业现有概 况)和依据,投资的必要性及经济意义。
(二)市场初步预测
1、产品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的现状和近期、远期需要量及主要消 费去向的初步预测。
2、国内、外相同或可替代产品近几年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能力、产量 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初步预测。
3、近几年产品进出口情况。
4、产品的销售初步预测,竞争能力和进入国际市场的前景初步估计 。
5、国内、外产品价格的现状及销售价格初步预测。
(三)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
1、产品和副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指标及拟建规模(以日和年生 产能力计)。
2、论述产品方案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 和产品结构的要求。
3、对生产规模的初步分析。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要结合企业现有内 部和外部条件,拟定初步比较方案,进行优选。
(四)工艺技术初步方案
1、简要概述原料路线和生产方法。
2、工艺技术(软件)来源的选择与初步比较。
3、需要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项目,要说明引进和进口的范围、内 容及理由。提出引进和进口的国别、厂商的设想。
(五)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规格、年需用量及供应来 源。
2、资源储量、品位、成份等情况,阐述资源供给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
3、水、电、汽和其他动力小时用量及年需用量,并说明供应方式和 供应条件。
(六)建厂条件和厂址初步方案
1、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2、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地区布局的要求。
3、厂址方案选择的初步意见。附厂址区域位置和厂址初步方案示意 图。
对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简要说明承办企业基本情况,建 设的有利条件和厂址方案初步意见。
(七)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初步方案
1、公用工程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2、辅助设施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3、土建(建筑与结构)初步方案的原则确定。
老厂改、扩建技术和改造项目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初步方案中,应 简要说明那些可利用原有的设施,那些需相应地改造和改建。扩建。
(八)环境保护
1、拟建厂地区环境现状初步分析。
2、初步预测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提出环境保护治理“三废”的原则和综合利用初步意见。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应简要说明现有工厂或车间 (装置)的环境现状。
(九)工厂组织和劳动定员估算
1、简要说明工厂及主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2、工厂班制和劳动定员的估算。
对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说明从老厂可能调剂的职工人数 。
(十)项目实施初步规划
1、简要说明建设工期初步规划。
2、项目实施初步进度以表。
老厂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初步规划应与原有装置(车间 )、设施结合的密切程度而定。安排项目实施初步规划的原则应是把车间 、设施停产或减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十一)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投资估算。
⑴建设投资估算。
①主体工程和协作配套工程所需的建设投资估算。
②外汇需要量估算(均折算为美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的要注明折算 率)。
⑵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估算。
⑶初步计算建设期利息。
⑷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 利息。
⑸流动资金估算。
⑹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项目,要简要说明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情况或重估值情况及可利用原有流动资金情况。
2、资金筹措方案。
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
①人民币资金来源渠道和贷款条件。
②外汇资金来源渠道和贷款条件。
⑵流动资金来源。
⑶逐年资金筹措指数额和安排使用方案。
(十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
1、产品成本估算。
2、财务评价的初步分析。
⑴静态指标。
①投资利润率。
②投资利税率。
③投资净产值率。
④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如从投产时算起应予注明)。
⑤成本利润率。篇二: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及深度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及深度规定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关于编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搞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特将(1992)化计发
第995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
2.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3.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法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有关投资建设法规、规定编报(列入国家专项计划,明确不需另行批项目建议书的除外)。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建及大型扩建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凡重大项目或专有要求项目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而对其深度与精确度的要求有所不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4.编报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各要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据实进行测算分析。
5.项目建议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评价,一般可按财务分析初步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有些贷款的项目,要求作国民经济分析,的须作国民经济分析。其他大中型项目是否作国民经济分析,可视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而定。
6.对于老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原有基础条件和可利用的设施等情况,编报项目建议书。
小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要求,在满足上级审批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可不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规定的内容和深度随工程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别,根据工程项目条件的不同而各有所侧重,可根据拟建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橡胶行业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变通专业指标执行。
7.凡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审查,由报送单位另行补报或重报。
二、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
1 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项目提出的背景(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简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和依据,投资的必要性及经济意义。
2 市场初步预测分析
2.1 产品国内、外市场供需现状、近期、远期需要量及主要消费去向的初步预测
2.2 国内、外相同或可替代产品近几年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能力、产量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初步预测
2.3 近几年产品进出口情况
2.4 产品销售的初步预测,竞争能力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初步估计
2.5 国内、外产品价格的现状及销售价格初步预测
3 产品方柔和生产规模
3.1 产品和副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指标及拟建规模(以日和年生产能力计)
3.2 产品方案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和产品结构的要求
3.3 对生产规模的初步分析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要结合企业现有内部和外部条件,拟定初步比较方案,进行优选。
4 工艺技术初步方案
4.1 原料路线和生产方法简述
4.2 工艺技术(软件)来源的选择与初步比较
4.3 需要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项目,要说明引进和进口的范围、内容及理由。提出引进和进口的国别、厂商的设想。
5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
5.1 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规格、年需用量及供应来源
5.2 资源来源、品位、成份等情况,资源供给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5.3 水、电、汽和其他动力小时用量及年需用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6 建厂条件和厂址初步方案
6.1 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6.2 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
6.3 厂址方案选择的初步意见
拟建厂址周围的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等情况,是否符合环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附厂址区域位置和厂址初步方案示意图。
对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简要说明承办企业基本情况,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厂址方案初步意见。
7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初步方案
7.1 公用工程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7.2 辅助设施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7.3 土建(建筑与结构)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初步方案中,应简要说明哪些可利
用原有的设施,哪些需要相应地改造和改建、扩建。
8 环境保护
8.1 建设地区环境概况包括拟建厂址、渣场场址周围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状况
8.2 凡依托现有企业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应简要说明企业“三废”排放和环保工作情况
8.3 拟建项目应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8.4 拟建生产装置污染源的位置、所排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
8.5 拟采用的原料路线、工艺路线、主要生产装备的初步方案是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8.6 根据“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环保原则,提出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初步措施和方案
8.7 拟建项目初步环境影响分析
9 工厂组织和劳动定员估算
9.1 工厂及管理机构设置原则的简要说明
9.2 工厂班制和劳动定员的估算
对老人一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说明从老厂可能调剂的职工人数 10 项目实施初步规划
10.1 建设工期初步规划
10.2 项目实施初步进度表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初步规划应视与原有装置(车间)、设施结合的密切程度而定。安排项目实施初步规划的原则应是把车间、设施停产或减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 投资估算和资全簿措方案
11.1 投资估算
11.1.1 建设投资估算
11.1.1.1 主体工程和协作配套工程所需的建设投资估算
11.1.1.2 外汇需要量估算(均折算为美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注明折算率)
11.1.2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估算
11.1.3 初步计算建设期利息
11.1.4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利息
11.1.5 流动资金估算(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11.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 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 11.1.7 报批项目总投资 由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简要说明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或重估值情况及可利用原有流动资金情况。
11.2 资金筹措方案
11.2.1 资金来源
11.2.1.1 项目资本金 根据国家对不同行业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要求,提出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意向性意见(含铺底流动资金)
11.2.1.2 贷款资金 初步说明人民币和外汇资金贷款渠道、金额及贷款条件(含流动资金贷款)
11.2.2 逐年资金筹措数额和初步安排使用方案
12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
12.1 产品成本和费用估算
12.2 财务分析
12.2.1 静态指标
(1)投资利润率
(2)投资利税率
(3)资本净利润率
(4)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如从投产时算起则应予注明)
(5)全员劳动生产率
12.2.2 动态指标
(1)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和税后)
(2)全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前和税后)
(3)自有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4)自有资金财务净现值
12.2.3 借款偿还能力分析
12.2.4 外汇平衡能力分析
12.2.5 不确定性分析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盈利能力分析,原则上宜采用“有无对比法”,计算改、扩建与不改、不扩建相对应的增量效益和增量费用,从而计算增量部分的分析指标。必要时也可计算改造方案总量效益。清偿能力分析原则上应按企业整体情况考虑。
12.3 有国民经济分析
国民经济分析是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篇三: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
化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规定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关于编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搞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特将(1992)化计发第995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
2.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3.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法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有关投资建设法规、规定编报(列入国家专项计划,明确不需另行批项目建议书的除外)。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建及大型扩建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凡重大项目或专有要求项目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而对其深度与精确度的要求有所不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4.编报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各要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据实进行测算分析。
5.项目建议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评价,一般可按财务分析初步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有些贷款的项目,要求作国民经济分析,的须作国民经济分析。其他大中型项目是否作国民经济分析,可视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而定。
6.对于老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原有基础条件和可利用的设施等情况,编报项目建议书。
小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要求,在满足上级审批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可不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规定的内容和深度随工程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别,根据工程项目条件的不同而各有所侧重,可根据拟建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橡胶行业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变通专业指标执行。
7.凡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审查,由报送单位另行补报或重报。
二、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
1 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项目提出的背景(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简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和依据,投资的必要性及经济意义。
2 市场初步预测分析
2.1 产品国内、外市场供需现状、近期、远期需要量及主要消费去向的初步预测
2.2 国内、外相同或可替代产品近几年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能力、产量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初步预测
2.3 近几年产品进出口情况
2.4 产品销售的初步预测,竞争能力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初步估计
2.5 国内、外产品价格的现状及销售价格初步预测
3 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
3.1 产品和副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指标及拟建规模(以日和年生产能力计)
3.2 产品方案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和产品结构的要求
3.3 对生产规模的初步分析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要结合企业现有内部和外部条件,拟定初步比较方案,进行优选。
4 工艺技术初步方案
4.1 原料路线和生产方法简述
4.2 工艺技术(软件)来源的选择与初步比较
4.3 需要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项目,要说明引进和进口的范围、内容及理由。提出引进和进口的国别、厂商的设想。
5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
5.1 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规格、年需用量及供应来源
5.2 资源来源、品位、成份等情况,资源供给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5.3 水、电、汽和其他动力小时用量及年需用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6 建厂条件和厂址初步方案
6.1 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6.2 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
6.3 厂址方案选择的初步意见
拟建厂址周围的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等情况,是否符合环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附厂址区域位置和厂址初步方案示意图。
对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简要说明承办企业基本情况,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厂址方案初步意见。
7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初步方案
7.1 公用工程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7.2 辅助设施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7.3 土建(建筑与结构)初步方案和原则确定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初步方案中,应简要说明哪些可利用原有的设施,哪些需要相应地改造和改建、扩建。
8 环境保护
8.1 建设地区环境概况包括拟建厂址、渣场场址周围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状况
8.2 凡依托现有企业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应简要说明企业“三废”排放和环保工作情况
8.3 拟建项目应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8.4 拟建生产装置污染源的位置、所排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
8.5 拟采用的原料路线、工艺路线、主要生产装备的初步方案是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8.6 根据“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环保原则,提出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初步措施和方案
8.7 拟建项目初步环境影响分析
9 工厂组织和劳动定员估算
9.1 工厂及管理机构设置原则的简要说明
9.2 工厂班制和劳动定员的估算
对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说明从老厂可能调剂的职工人数 10 项目实施初步规划
10.1 建设工期初步规划
10.2 项目实施初步进度表
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初步规划应视与原有装置(车间)、设施结合
的密切程度而定。安排项目实施初步规划的原则应是把车间、设施停产或减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 投资估算和资全筹措方案
11.1 投资估算
11.1.1 建设投资估算
11.1.1.1 主体工程和协作配套工程所需的建设投资估算
11.1.1.2 外汇需要量估算(均折算为美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注明折算率)
11.1.2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估算
11.1.3 初步计算建设期利息
11.1.4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利息
11.1.5 流动资金估算(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11.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 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
11.1.7 报批项目总投资 由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老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简要说明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或重估值情况及可利用原有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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