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井架检验方法

井架检验方法

来源:华拓科技网
井架物料提升机委托检验项目、要求及内容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联系电话 m m/s 规格型号 自由端高度 产权单位 使用地点 工地内编号 初始登记号 Kg 记录编号: 共7页第1页 使用安全管理人员 设备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检验时架设高度 起升速度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检验 结论 制造日期(上期检验报告书编号) m 额定起重量 检验时层/站数 检验依据 JGJ88-19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备 注 检验: 日期: 校核: 日期

记录编号: 共7页第2页 序号 1 2 1.技术文件 检查 A1.2安装技术文件 A1.1 产品技术文件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一、首次安装:1、产品合格证,2产品监检证。二、第2次以后安装:1、产品合格证,2、产品监检证。注:也可提供首次检验报告及最近一次检验报告。 1安装合同,2、安装方案3、安装许可证,4隐蔽工程见证材料。注:安装过程的管理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为高架;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明显部位应设置耐腐蚀的标牌;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 距高压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1、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2、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可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 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导轨固定可靠,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检验方法 资料检查 备注 资料检查 3 4 5 2.产品选型 A产品选型 B3.1铭牌、标志 B3.2安全距离 3.作业环境 实物检查 实物检查 目测 6 B3.3基础、围栏 目测 7 8 9 4. 操作装置 检查 A4.1便携式控制 A4.2控制台控制 A5.1主要受力结构件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必要时测量 5. 10 11 12

A6. 金属结构 检查 A5.3提升机的天梁 轨道检查 A5.2金属结构的连接 记录编号: 共7页第3页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提升机吊篮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杆件连接板的厚度不得小于8mm.吊篮的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高架提升机应选用有防护顶板的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 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检验方法 备注 13 7.1 吊篮 A7.1.1吊篮的结构 目测,必要时测量 14 15 16 17 18 7. 19 20 21 22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A7.1.2吊篮的导向轮 B7.1.3吊蓝的颜色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 目测,必要时测量 A7.2.1钢丝绳选型与防脱槽装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置 B7.2.2钢丝绳的安全圈数 A7.2.3钢丝绳绳端固定 A7.2.4钢丝绳的断丝 A7.2.5钢丝绳的缺陷 B7.2.6钢丝绳的润滑 B7.3.1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直径比 7.3 B7.3.2卷筒 卷筒 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断丝数超过GB5972规定时应报废。 钢丝绳不得有下列缺陷: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绳径7%;外层钢丝磨损达钢丝直径40%;发生扭结、压扁、弯折、腐蚀和笼状畸变、断股、断芯、波浪形、钢丝或绳股挤出等现象。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得有锈蚀现象。 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7.2 钢丝绳 23 目测,必要时测量 24 25 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滑轮 B7.3.3滑轮与钢丝绳直径的直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径比 滑轮不应有:明显可见的裂纹、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轮槽壁厚磨损达20%、轮槽直径磨损达钢丝绳直径的50%;滑轮表面B7.3.4滑轮的缺陷 光滑,无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必要时测量 记录编号: 共7页第4页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架设防护棚;固定卷扬机的锚杆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减速机工作无异响,无严重漏油现象。 检验方法 备注 26 7. 主要7.4 减速机 B7.4.1卷扬机 目测 27 B7.4.2减速机 目测 目测,必要时测量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 制动器的零部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A7.5.1制动器的零部件缺陷、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时报废),液压制动器28 零部液压制动器漏油现象 件的无漏油现象。 检查 7.5 A 7.5.2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29 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制动器 缺陷和油污情况 30 31 32 A 7.5.3制动器调整、制动情况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B 7.5.4制动器推动器漏油现象 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8.1 A8.1.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电气设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33 8. 34 35 36 37 3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电气元件应与起重机的机构特性、工况条件和环境条件相适备与控应。在额定条件下工作时,其温升不应超过额定允许值;元件目测 B8.1.2元件、导线敷设等情况 无缺损、卡阻等现象,元件、线路等安装应符合GB50256的规制功能 定。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A8.2 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MΩ) 使用绝缘电阻仪测量 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A8.3.1接地电阻(Ω) 使用接地电阻仪测量 电阻不应大于10Ω。 B8.3接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地 目测 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是否与金属结构间有可B8.3.2接地干线等 靠的接地连接。 A8.4总电源开关 A8.5 短路、过流保护 提升机应设置总电源开关,并带漏电保护功能; 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过电流保护装置。 目测 目测 记录编号: 共7页第页 序号 39 40 41 42 B8.6 总电源失压(失电)保护 A8.7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A8.8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A8.9照明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提升机必须设失压保护 提升机必须设置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当电动机失电时,制动器必须下闸。 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提升机受到条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提升机的缆风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3.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两角同时拉紧。 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 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栏杆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 检验方法 试验验证 试验验证 目测 目测,必要时试验 备注 43 A9.1附墙架 目测,必要时测量 44 9. 附墙架、风45 缆绳、地锚 A9.2缆风绳的设置 目测 A9.3缆风绳的选型及要求 目测 46 47 48 49

A9.4风缆绳与地锚的连接 10. A10.1安全停靠装置 安全防护与保护 B10.3楼层口停靠栏杆(门) A10.2断绳保护装置 目测 目测 目测,必要时试验 目测 记录编号: 共7页第6页

序号 50 A10.4吊篮安全门。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方法 备注 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目测 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目测 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目测,必要时试验 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目测,必要时试验 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目测 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目测,必要时试验 作。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目测 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目测,必要时试验 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目测 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升降机应设有手动安全装置,该装置应在吊笼到达工作面后人员目测,必要时试验 进入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固定在导轨架上。 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使用全站以后经纬仪测量 过200mm; 51 B10.5上料口防护棚 52 A10.6上极限限位器 53 54 55 10. 安全防护与保A10.7紧急断电开关 B10.8信号装置 适用于高架提升机 适用于高架提升机 适用于高架提升机 适用于高架提升机 护 B10.9下极限限位器 56 57 58 59 B10.10缓冲器 B10.11超载器 B10.12通讯装置 A10.13手动安全装置 60 11.架体垂直度

记录编号: 共7页第7页 序号 61 12.对角线偏差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方法 备注 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 使用钢卷尺厚便携式测3‰; 距仪测量 62 13. 试验 A13.1 空载试验 在空载情况下以提升机各工作速度进行上升、下降、变速、制动等动作,在全行程范围内,反复试验,不得少于3次;在进行上述试验的同时,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试验;各机构动作是否平稳、准确,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等现象。 试验验证 断绳保护装置车外 63 A13.2 超载试验 取额定荷载的125%(按5%逐级加荷),荷载在吊篮内均匀布置,做上升、下降、变速、制动(不做坠落试验)。动作准确可靠,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以及连接损坏、松动等现象。 试验验证 14. 其他 校核: 日期: 检验: 日期: 说明:

1、本检验是检验机构与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单位依据JGJ88-19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协议制定的检验项目;

2、本检验判定依据是“A”类项目全部合格,“B”类项目不超过3项(可现场整改的)不合格,总体结论判定为合格;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项目或“B”类项目超过3项(不按3项)以上不合格的,总体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3、被判定不合格的设备应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出具“复检合格“报告;复检不合格的设备出具复检不合格报告,并终止该设备的检验,报建设主管部门;

4、本检验只对设备安装后的实际状况负责;(安装过程的管理归属相关的主管部门) 5、本记录应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处应按规定画改; 6、本记录无检验、校核签名无效; 7、本记录的最终即解释权在检验机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