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制权的词语有:创制,分权制,创制。
创制权的词语有:权制,母权制,制海权。2:繁体是、創制權。3:拼音是、chuàng zhì quán。4:英语是、lnitiative。
关于创制权的成语
创业垂统 哀矜惩创 因利制权 创制 创业维艰 创巨痛仍 创钜痛仍 草创未就 别创一格 百孔千创
创制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孙中山先生所倡四种直接民权之一,及人民有要求议会制定某种法律,或自行起草法律案,提交议会表决之权也。《国父全书·民权主义第四讲》:「大多数人民对于一种法律,以为很方便的,便可以创立,这便是创制权。」网友释义:创制权是公民在法定人数内可以提出法案,交立法机关讨论修改或经投票直接制定法律的权利。公民权的一种,是“主权在民”思想的体现。该权的行使方法主要有直接创制、间接创制、原则创制、草案创制四种。行使范围可分为:创制权、法律创制权,兼有创制权与法律创制权。自1860年至1920年首先在瑞典发展起来,只有少数国家(如瑞士和美国的一普州)实现这种制度。如瑞士联邦第121条规定:“的部分修改,得依人民创议或按联邦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辞典修订版:孙中山所倡四种直接民权之一。即人民有要求议会制定某种法律,或自行起草法律案,提交议会表决之权。辞典简编版:赋予人民参政权之一。即人民有要求议会制定某种法律,或自行起草法律案,提交议会表决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