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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服务合同(6篇)

来源:华拓科技网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____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________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测验,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____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________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三十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长沙县晶华美地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特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本物业座落位置:

  湖南省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建筑面积的35%。

  2.本物业类型:小高层与高层商住楼。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条 委托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本物业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地面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管理服务。

  6.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小区内安全防盗、防火巡视等保安工作。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机制体系,及时应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火灾、治安等事件。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数据等的管理、保管;

  9.本小区与当地各类组织的联系、协调及业主内部关系的协调。

  10.法规和规定由乙方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双方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代表业主维护产权人、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业主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负责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

  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小区物业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依据为《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失误(单次损失金额达5000元及以上),由乙方负全责赔偿并予以整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途径催缴催改;

  4.本物业内所有公共部位收益归业主委员会收讫及管理,本物业内地上、下车库停车费归业委会收讫及管理。

  5.免费提供给乙方的物业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等,乙方必须按照专房专用原则,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服务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制定本小区物业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方案及实施细则,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2. 遵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及当地的各项管理法规、制度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委托,对本小区物业实施综合服务,确保实现服务目标;自觉接受物业监管部门、甲方及业主的监督。

  3. 根据小区内公用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需要,制定维修、保养、改造方案,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改造费用,超出本合同由乙方承担的部分报甲方审批后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4. 遵守房屋设计、使用规范要求,在作业时严禁对房屋、设施结构、安全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 接受甲方对服务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账目。

  6. 对本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小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并根据物业服务项目选聘员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数量。

  8. 负责本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 按甲方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10.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业主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服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 在服务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时,向甲方移交服务范围中的全部物业、全部物业专用房屋、设施及全部物业服务档案及有关资料。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小区物业服务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

  13. 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业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做到科学、文明、高效管理。对违反本合同服务要求的员工及时辞退、更换。

  14. 对小区住户情况保密,未经甲方或非司法部门执行需要,不得向外界或无关人员提供住户资料。

  第五条 服务目标及要求

  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服务事项制定出本物业“服务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服务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达到《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未达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

  3. 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要求:

  (1) 严格房屋建筑本体及其共用设施和各类设备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实施操作时不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

  (2) 对小区范围内属物业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有效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完好率。

  (3) 对业主使用和装修房屋,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执行。

  (4) 对于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有一支维修队伍,及时处理各类小修、急修工作,方便业主和使用人。

  4.安全及消防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小区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小区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2)物业保安队伍健全,实行全日制值班、执勤、巡逻等各项有效的防范措施。

  (3)设置固定的值班岗亭和报警电话,出入口实行刷卡进出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4)巡逻人员文明微笑执勤,有统一的治安制服和规定的防范设备。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一定要保证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并培训一支业余消防队伍,一遇到火情可立即作出反应。另外,还要提高业主和使用人的防火和自救意识。

  5.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要求:

  (1)保洁措施行之有效,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2)小区内各道路、场所、楼梯要常打扫,常清洗,垃圾要及时清理,不留死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小区内化粪池要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溢流管路的流通。

  (4)小区内排污管道要定期检查疏通,确保排污畅流。

  (5)按规定做好杀虫害等工作。

  (6)配合对小区内的广告,字画等乱贴、乱写、乱画、乱涂进行管理。

  6.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要求:

  (1)加强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做到花草树木无破坏,无病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长势良好。

  7.小区物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1)收集、保管好有关小区物业服务的、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

  (2)建立、保存好小区住户档案、维修档案等。

  8.接受业主监督,定期向业主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规划、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收费标准,物业费收支情况等,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9.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乙方与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经常保持联系,协调好工作,配合社区创优及创造平安、文明、和谐小区。还应与物业相关的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市政等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出现情况时与这些部门配合、联动,尽快予以解决。

  第六条 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含电梯分摊费)向本小区业主收取。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他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担。

  2.水费加压费的收取标准为在自来水公司水费的基价上加收0.2元/立方米(吨)。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公共部位收益中支付。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合同期内月平均考核分达90分及以上,甲方对乙方或直接对乙方聘用的优秀服务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月考核分在70-80分(不含80分),乙方必须对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更换;

  月考核分在60-70分(不含70分),乙方必须更换物业经理并整改; 连续两个月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自动退出。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服务合同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第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乙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服务权,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安本合同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甲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为乙方提供服务条件和便利,如甲方有违本合同内容,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双方互不负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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