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家政经营者):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家政经营者)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_________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事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条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 需求说明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 服务人员从业条件
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 培训管理
1、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应指导并督促家政服务员改进。
3、甲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的费用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 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尊自强,爱岗敬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甲方生活习俗,主动适应甲方,视甲方如亲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残人员;不泄露甲方隐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的矛盾纠纷,不传闲话,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钱或索要财物;在离开甲方家庭时,要主动打开自己的包裹让其检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条款,不无故违约,不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如与甲方发生矛盾,出现甲方侵犯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或变更服务地址、服务工种等,无论何种原因家政服务人员均应先行告知经营者,不要擅自处理。
(4)努力学习服务技能,完成经营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经营者指导和甲方允许不要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讯工具和电脑等设备。
(5)保证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带亲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服务人员仪态仪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仪态仪表要求:
(1)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2)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甲方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4)进入甲方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5)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条 甲方权益保障
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合同期内,如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及服务费。
2、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约定。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务员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处理问题。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如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家政服务员,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3、甲方应向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经家政服务员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5、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 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 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_____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服务内容
甲方雇乙方作为家政服务人员,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历时_______天。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天,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工资待遇
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五、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乙方保证金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客户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并得到相应赔偿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内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理赔,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理赔以保险条款为准。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_______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理赔事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_______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赔偿,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慢性病回家自费治疗。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八、附则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无异议请签名。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经甲方挑选,丙方推荐,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提供家政服务,乙方自愿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家政服务:
1、做家务
2、辅助带孩子
3、全职带孩子
4、照顾能自理老人
5、照顾半自理老人
6、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7、照顾病人
8、饲养宠物
9、公司做饭
10、接送孩子
11、产妇及新生儿服务。
第二条 住家类型:
1、住家;2、不住家(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时间:
1、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休息:每月________天。
第七条 乙方加班:每月休息日加班甲方付乙方1倍工资,春节3天法定假日加班,付2倍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付______倍工资。
第 工资代发: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每月____日以前将乙方工资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每月15日为甲方代发工资。
2、合同终止或结束,乙方凭客户签字的服务单到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3、合同尚未结束,乙方要求离岗,甲方不得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甲方由于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给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服务费用:合同签订之日每月五号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乙方代发工资。
第十条 乙方体检:若甲方对乙方的健康情况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变更:甲、丙双方就变更乙方意向达成一致后,丙方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家政服务员,甲乙丙三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只是乙方主体已变更。如调换乙方工资数额有差异,或甲方不给丙方不足部分,或丙方退给甲方多余部分。
第十二条 上门服务:甲方提出换人或退款,要求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甲方必须支付丙方上门服务费____元,视距离远近而定。乙方提出离岗导致甲方换人而发生的上门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家政保险:甲乙双方视情况购买家政保险。如果甲乙双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内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续签合同:合同结束7天之前,如果乙方仍在为甲方服务,甲乙丙三方应在此合同结束之前续签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延续,甲方应及时向丙方预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住家条件:如果乙方住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无法提供上述住家条件,乙方有权选择离岗,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甲方也无权向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十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
4、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的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6、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7、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乙方做违法和违反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8、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9、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外出应请假,如果乙方住家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1、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 可选条款:(在序号上打勾表示选择,不打勾表示不选择):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电话:
账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 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
公司(盖章)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3.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4.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以□居家/□非居家/□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具体服务内容: 。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
第三条 服务场所:。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 点至 点;下午 点至 点;晚上 点至 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 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 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 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 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 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 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 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3)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6)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 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 合同的变更
1.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 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 人民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1.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____区(县)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主持服务□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鲜花服务□ □乐队服务□场地服务□ □推荐婚车服务□代租婚车服务□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即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元。
4、余款元,应在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代租婚车服务□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475-20)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合格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____日之前(不含____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____日之前(不含____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____日之内(含____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新郎)住所: (新娘)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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