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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册摄影服务合同(3篇)

来源:华拓科技网

画册摄影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接受服务者(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提供服务者(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师 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 □ 活动时,以□数码摄影 □胶片摄影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服务。

  (□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影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摄影师姓名: ;联系电话:

  (二)服务要求

  □数码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 幅;

  图像原始文件的有效像素应不小于  × ;

  图像文件格式为□RAW□TIFF□JPEG□其他;

  (3)图像输出方式:

  □银盐相纸冲印□喷墨打印□ ;

  (4)所有原始图像文件应刻录成数字光盘。

  □胶片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使用 品牌,□135□120胶卷,数量为 卷;

  □其他拍摄要求

  □后期制作要求:

  □电子相册:选定相片制成□VCD □DVD电子相册  碟;

  刻录光盘或其他刻录介质的品牌

  □冲印:相纸使用 品牌,□光面□绒面;相纸尺寸 。

  第三条 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 交付时间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邮寄给甲方。邮寄地址: 。

  第五条 服务期限

  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拍摄起始地点 。

  第六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小写) 元。

  若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 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 %,即 元;

  第二期:甲方于 日前向乙方支付 元;

  第三期:甲方于 日前向乙方支付 元。

  共计人民币 元整。

  第 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 %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 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 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 %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 倍,即人民币 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 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影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影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乙方胶片摄影(以36张/卷为基数)中,允许废片幅度(影像模糊、曝光不足或过度致使影像质量不良、空镜头)率为 %,超过 %的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张数的五倍赔偿胶片(不满一卷按一卷计),并承担冲印费。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图像时,造成图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 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 元;如图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画册摄影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时间和地点

  在甲方约定拍摄之日(即本次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公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乙方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约定地点)提供摄影服务。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拍摄标准乙方使用_________部数码摄影机拍摄。拍摄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

  2、后期要求乙方拍摄完成后,_________(是/否)需要对所拍摄的相片进行后期处理。若需要后期出理,则具体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要求则填写“无”)。

  三、交货标准交货时间

  1、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拍摄即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相册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标准:数据邮箱发送。交货方式:快递或甲方提货甲方补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则填写无)。

  四、服务价款及付款方式

  1、根据第一条中甲方选择的各项服务项目,甲方向乙方缴付摄影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

  分两次付款:预订时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拍摄当日付清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于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到达乙方指定场地,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拍摄。

  3、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需提前_________日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选样及取件。

  5、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热情服务和尊重甲方意愿的原则为甲方提供包括咨询、化妆、服装、造型、拍摄在内的摄影服务。

  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安排甲方拍照,看样及取件。

  7、乙方应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乙方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须征得甲方认可签字。

  8、乙方应以协商价格将相关毛片及影像资料提供给甲方,若甲方不认可,乙方应当现场将影像资料无条件删除。甲方成品在超过规定日期_________月仍未领取的,乙方行使通知、告知义务后不负保管责任并作妥善处理。

  9、乙方不可随意转让合同,除非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返还订金的_________%。

  2、若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向甲方返还_________%订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摄影行业协会或消费者维权组织申请调解。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画册摄影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摄像师,在 年 月 日 点至 点,上海 ,拍摄甲方 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第二条 服务设备及标准

  (一)摄影要求:

  使用 相机拍摄,制作光盘或拷贝数据交付。

  (二)摄像要求:

  使用 摄像机拍摄,拍摄完成后交付 给甲方。

  1、成品DVD光盘交付时间为拍摄完成后 日内。

  2、制作达到:图像清晰、色彩还原好、画质优良。

  第三条 报酬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报酬(大写) 元。

  (一)结算方式: 现金。

  (二)付款时间:

  拍摄当天支付。

  第四条

  (一)如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或缺席,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不得有危险、违法、违规(违反拍摄地相关禁拍规定,如:展览会、商铺、会馆、机关、寺庙等等,如出现事故,责任损失由客户负责)等非正常拍摄,拍摄难度较大的要改拍,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地 址: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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