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多数情况下都是个人的,集体劳动合同在实践中也是存在的,只是没有那么普遍。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它的一个重点需要关注的内容。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都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额。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是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形的不同效力也是不一样的。从上面我们还可以看出,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还分为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等。你需要了解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和集体劳动合同的的内容的可以访问网站。
集体劳动合同(样式一)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_____、_____、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法定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日、法定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四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的福利费用和%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五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_____
第十七条?公司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_____费。
第十?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养老、医疗补充_____制度。
第二十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_____工作。
第七章?_____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_____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会支持公司_____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_____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司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职业技能。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革、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厂察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决定会议。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并依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5)其他约定的事项。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调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十一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对_____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_____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十三章?期限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的原则
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所谓“平等协商”是指 用人单位指定的协商代表与工会选派的协商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 推选协商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议的行为,同时,平等协商也是劳动 关系双方就彼此之间权益及双方关注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交涉、谈判和共 决的过程。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集体合同订立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协商、订立的 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两个方面。这里的法主要指《劳动法》和与劳动法相关 的配套法律、法规与规定。
2、平等合作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参与协商的工会组织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W此互相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依仗权势,通过胁迫手段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不平等合同。不平等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
劳动法虽然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主要宗旨的,但它所保护的权利不 是没有义务的权利,而是和义务相结合的权利。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的义务, 才能享有劳动的权利,才能享有支配、使用劳动的权利。所以,在集体合同 中,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4、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兼顾各方利益,就是要求工会在代表职工同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时,既要 维护职T的合法利益,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把改善职工的劳动和生活条件 与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公有制企业要在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基础 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非公有制企业要在劳资两利的基础上建立协调 稳定的劳动关系,使企业和职工双贏。
5、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在集体合同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不能采取强制 方式或过激行动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当双方意见僵持难以形成统一 时,可暂时休会,期间必须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二、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
1.集体协商代表的主体资格问题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 的人员,分为用人单位的协商代表和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第一,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其中首席代表 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由其书面委托单位中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对于协商代表,用人单位可以委托本单 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 方协商代表的分之一。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作为协商代表派出方的用人单位,可派出协商代表 的主体还可为:雇主或雇主代表组织;小企业组成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 区域性、行业性企业联合会组织。
第二,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未建立工会的, 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协 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同时,职工一方亦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 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是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必须要经过民主程序选派,否则将导致程序违法。
2.集体协商代表的选任原则和人数问题
集体协商代表的选任原则关系到集体合同协商进程的快慢和协商效率的高低,选任协商代表在集体合冏前期工作中极其重要。
集体协商代表选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是人数平等原则。人数平等是指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人数应对等。任何一方提出人数增加,相应的对方人数亦应增加,从而体现协 商的平等。
二是双方均有委托权原则。均有委托权原则是指协商双方均有权委托专业人士或其他具有专门法律知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以提髙协商的效率,同时赋予双方委托权以体现协商待遇公正原则。
三是专业人数原则。专业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委托人数不得超 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同时,任何一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必须由本单位 人员担任,非本单位专业人员不能担任首席协商代表。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基本原则外,协商代表还应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正直的人品、敏捷的思维,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集体合同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相当,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为三人以上, 原则上一方协商代表数为奇数较好。法律对协商代表具体人数上限没有明确 规定,但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如《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中规定了每方协 商代表为三至十名。协商代表人数应根据双方情况合理确定,否则将导致谈 判变成“开大会”,降低效率,且往往拿不出有效方案。在协商中,如果一方 无理由提出增加人数,超出合理范围,另一方有权拒绝,并可以书面向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3.协商代表的职责和义务问题
第一、协商代表的职责。
协商代表是根据用人单位方或职工方的指派或选任代表一方利益进行协商活动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协商代表通常应当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一是参加集体协商,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本方的合法权益。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方的利益,并且在协商中如实地反映出来;
二是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协商中,协商代表应当与本方人员积极沟通交流,以便获得相应的信息,更好 地代表和反映他们的利益需求;
三是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是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是及时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
六是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
七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协商代表的义务。
作为协商代表,除了应当忠实地、积极地履行作为代表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是答复义务,即对对方协商代表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当予以答复;
二是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由于各方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会接触到单位经营的有关信息或相关的商业秘密,因此法律规定,协商代表应当遵守国家 以及企业有关保密的规定;
三是向对方如实提供有关集体协商的情况和资料的义务。协商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对方提供协商所必需的、合理的情况或资料;
四是兼顾企业、职工的利益的义务。集体合同的协商应当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进行集体协商,要兼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实现利益平衡;
五是尊重对方的义务。协商中任何一方应尊重对方协商代表的人格和意见,不得采取歧视性、胁迫性行为。
4.协商代表的保栌问题
此处所讲的“协商代表的保护”主要是指职工方代表的保律、法规之所以要强调和保护协商代表,是因为职工方协商在代表职工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企业发生利益冲突,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对协商代表打击报复的情况。但是,这种利益冲突及引发的矛盾是职工方协商代表的身份,而不是协商代表个人产生的,因此法律必须对保护协商代表作出规定,以达到平衡。具体讲,法律、法规对协商代表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劳动合同终止的延长保护。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 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 之时。
劳动合同解除的保护。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协商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其 劳动合同,除非发牛以下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 章制度的;严重矣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
岗位调整的保护。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
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T作岗位。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法律法规对协商代表的保护作出了规定,但是职工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在担当协商代表期间,一方面要学会在履行其职责时,更多地依靠工会组织和协商代表群体的力量,尽可能地采取有理、有据、有节的方式进行协商,避免因正常协商程序而造成的矛盾; 另一方面,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也要敢于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
在确定集体协商代表后,协商双方应确定协商议题,协商议题应当针对 集体合同的内容确定&《集体合同规定》第作了列举:“(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 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 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对于上述各项内容,依据其性质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为实体性内容条款。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 培训等方面。这些内容是集体合同的核心,直接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 方之间的切身利益,具有实质性意义,是集体合同协商双方关心的重点。
第二种为程序性内容条款。主要包括: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 合同的稈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等方面。这些内容有 关集体合同生效、履行及争议发生时的处理,亦是集体合同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第三种为保障性内容条款。主要包括:对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査及相应 的组织、人员职责规定,还包括违反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四、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1.提出协商
用人单位和工会方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等,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合同规定》规定,应在20日内作出。
2、确定协商代表
双方确定协商后,如果是首次协商或原有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已经到期,则双方应当确定相应的协商代表。
3、起草议题,草拟集体合同
在此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征求劳动者意见。双方都应广泛进行意见的收集与调研,注意听取 劳动者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促使最终签订的集体合同能够切实符合用人单 位的实际情况。
法律、法规及有关和数据的收集。具体可划分为用人单位外部 信息和内部信息。企业外部的信息资料,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方面的 法律法规、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定,劳动就业和T.资报 酬、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险等涉及协商内容的各项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有关 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价位和当地职工的生活消费价格指数 等信息资料;地区和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工资增长水平和其他劳动标准、 劳动条件的情况。企业内部的情况资料,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目标任 务和具体的计划指标、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人水平、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 管理办法。公司还要注意企业文化和企业理念、本公司在其他国家的企 业的经营状况和职工收人等情况。
拟定议题,草拟集体合同。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双方应确定协 商议题以纳人协商会议时的讨论范围,同时可以草拟集体合同,议题和合冏 文本可由一方草拟,也可由双方共同指派代表草拟。
商定具体协商方案。在确定协商议题后,双方应确定协商方案,方 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协商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协商议题及其说 明;协商的原则和程序;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等。
4、进行协商
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后,双方即可进行正式协商。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
代表轮流主持,通常应按以下程序进
5、宣布会议议程和纪律;
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要 求提山回应;
6、双方代表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双方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 签字确认。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协商中止会议。
7、职代会审议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形 成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这是集体合同签订的法定程序,未经审议,集体合同无效。职工代表大 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方可获得通过。
签约与审核集体合同草案通过职代会审议后,应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两份报送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劳动保障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起15日内若未提出异议,则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若15日内提出异议,应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双方收到后,应对提出异议的事项经过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并再次提交文本送审。
集体合同的公布集体合同生效后,应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的全体人员进行公布。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的有关劳动保规和条例,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时,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的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首席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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