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现住电话
承租人 身份证 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 房屋室厅 间,租给乙方使用,租期暂定 年。
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月租金 元。
支付方式为 付。
合计人民币 元,先付后住,乙方必须提前一星期给付下次租金。
二、 甲方房内设施有 。
甲方要求乙方预付押金 元,乙方承租期满后,房内设施无损坏,各种费用交清,预付押金如数退还,即 元。
三、中途乙方若不能继续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若有特殊需要中止出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赔偿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损失补偿。
四、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原判交回房屋。
若需要续租,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租金交纳的标准及期限,依照本合同执行,中途不得更改。
六、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调高房租,或以此理由不出租给乙方。
七、租金交纳后,乙方不愿承租,租金不退,仅退押金。
甲方不愿出租,一切全部退还,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如遇性拆迁,承租人无条件让房,不享受任何补贴。
但由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退回多余房租及押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